- 刘华军1;乔列成2;郭立祥3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文章在数据包络分析框架下,将大气污染和碳排放纳入3<i>E</i>系统,提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下3<i>E</i>绩效评价思路,定量考察了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对中国3<i>E</i>系统及子系统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样本考察期内,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推动中国3<i>E</i>系统整体绩效实现年均0.91%的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对于绩效的提升作用更加显著。在3<i>E</i>子系统层面,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有利于经济系统、能源系统和环境系统的绩效提升,但是能源系统的绩效提升面临更大挑战。文章阐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减污降碳协同推进行动中的实践指导意义,对于“十四五”时期推动全社会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2022年09期 4-17,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09K] [网刊下载次数:48 ] |[阅读次数:65 ] - 余澜1;张兵兵1;闫志俊2
推动城市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文章首先基于非径向的动态网络数据包络分析模型(<i>DNSBM</i>),通过双维度考量城市内部网络结构与时间跨期因素,测算得到2003—2018年中国26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低碳转型动态评估指数;然后,以城市实施环境立法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城市环境立法对低碳转型进程的影响。研究发现,实施城市环境立法能够显著推动低碳转型进程,且这一影响效应随立法强度的提升而增大,这一结论在多重情形下依然稳健。综合型环境立法和大气污染环境立法更有利于推动经济低碳转型。此外,城市环境立法对创新型政策试点城市、“两控区”城市、非老工业基地城市以及长江经济带中下游城市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机制检验表明,城市环境立法主要通过环境信息披露监督效应和产业结构升级效应来推动低碳转型。拓展性分析表明,城市环境立法存在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即对相邻城市低碳转型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协同推进与完善环境立法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是实现低碳转型的重要路径选择。
2022年09期 18-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1K] [网刊下载次数:56 ] |[阅读次数:57 ] - 田利辉1;2;关欣1;李政1;李鑫1
环保“费改税”是中国税制绿色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肩负着激励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任务。文章考察了以《环境保护税法》出台为标志的环保“费改税”对重污染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环保“费改税”有效促进了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投资,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预防性而非治理性环保投资,说明环保领域税费改革对企业环保投资结构升级具有推动作用。影响机制分析表明,上述促进作用主要通过提高排污成本、增强执法刚性以及打破政企合谋等渠道而实现。异质性分析发现,在小规模和非国有企业中,环保“费改税”的环保投资促进效应更加显著。文章还发现,政府绿色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环保“费改税”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作用。上述结果表明,环保“费改税”具有有效性,但政府仍需进一步优化环保税,重视环保政策之间的协调性,以推动企业更好地实现绿色发展。
2022年09期 32-46,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15K] [网刊下载次数:56 ] |[阅读次数:99 ] - 王禹1;王浩宇1;薛爽1;2
中央政府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否切实有效促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效率。文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下文简称《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为准自然实验,考察了税制绿色化对重污染企业<i>ESG</i>表现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保护税法》出台后,重污染企业的<i>ESG</i>表现显著提升,表明税制绿色化有助于提高重污染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当企业市场价值较低、财务风险较高、资本市场关注较多以及地方财政收入较少时,税制绿色化对重污染企业<i>ESG</i>的提升作用更强。机制分析表明,税制绿色化对重污染企业<i>ESG</i>表现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激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和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实现的。这表明税制绿色化有助于企业从前端和源头进行环境污染治理。此外,税制绿色化具有溢出效应,能够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完善公司绿色治理体系。文章研究表明税制绿色化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对于促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022年09期 47-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9K] [网刊下载次数:45 ] |[阅读次数:89 ]